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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2021年5月5日,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在HCCW57/2021一案中颁令该公司清盘,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该公司成员位置的任何改变,依据香港法例第32章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法令》第182条,监於上述事宜,清盘开端后就该公司产业包含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,除非法院还有指令。
不然均属无效,破产办理署署长凭藉其职位成为该公司的暂时清盘人, 格隆汇5月5日丨优通未来(06168.HK)布告,李忠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呈请,要求将公司清盘,。
2021年2月4日,该公司股份自2021年5月5日下午3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生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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